【正文】
税率
现行外资税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通过以上关于税率法条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涉外企业的名义税率由33%下降为25%,降低了8个百分点,同时新税法整合了涉外企业多档优惠税率,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税率的统一,既考虑企业的负担能力,又兼顾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和国际吸引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的水平。